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招标操作规范》******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保兴至嘉荫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 CG-******-07594
1.3项目内容:自卸汽车租赁;
交货地点:伊春市嘉荫县项目部及路段或根据招标人要求。
1.4招标内容:自卸汽车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招标文件。
品种 | 运输内容 | 运输量 (单位:m3) | 预估单价(m3) | 税率 | 预估总价(元) |
自卸汽车租赁 | 土方 | 376600 | 13.28 | 3% | ****** |
合计 | 376600 | ****** | |||
备注 | 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超出10KM(包含10KM)以上按含税单价0.83元/m3·km计算; 平均运距为16KM;按含税单价为16*0.83=13.28元/m3·km。 |
注:(1)上述预估单价含运费、含税。
(2)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1.5供货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照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6其它要求:无。
1.7.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7.2按招标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3计量方法:实际计量方式,按照招标方技术员和库管员/材料员共同签字的收料单货物运输量计运输量。运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7.4验收
1.7.4.1运输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货物的运输量、外观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在运输单据上签字。
1.7.4.2验收和试验主体: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单位接收,并对运输进行验收和试验。
1.7.4.3验收异议时限
1.7.4.3.1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运输的运输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招标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验收异议处理
1.7.5.1在异议期间,招标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5.2招标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完成运输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符合约定。
1.7.5.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解决争议
1.8付款
根据对甲工程款支付进行付款。
2.招标方式:竞价招标(网上一次报价)
3.招标预算:******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招标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13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技术要求及招标方招标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4.14报名意向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流标处理。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集团智慧招标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8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运输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运输招标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5.2.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7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招标公告第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时务必上传附件,否则不予通过;
5.2.4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国道丹阿公路保兴至嘉荫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伊春市嘉荫县项目部,联系人:林峰先生,联系电话:******。
5.2.5招标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招标文件:¥0元(大写:零元整),需单独缴纳,不得与交易保证金一同缴纳。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元(大写:零元整),采用电汇的形式。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7月12日13时00分至2025年7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集团睿采招标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招标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招标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招标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招标预算,招标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其它说明
10.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招标文件。
10.3根据招标平台管理规定,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内。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3425)
(******有限公司 CG-******-03425)。
10.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0.1%收取 |
10.5缴费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地址: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2号院内项目部
联系人:林峰
电话:******
公告存疑联系人:张福红
电话:******
日期: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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