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加热炉烟气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7-FW196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加热炉烟气监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开展加热炉烟气排放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监测规范要求对第九采油厂加热炉烟气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指标,同时监测一氧化碳(CO)、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浓度、氧含量(O2)等其他参数并逐台出具监测报告,最终检测台数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计算。
2.2招标范围:对第九采油厂加热炉烟气排放进行监测,预计全年工作量330台次。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本项目预计费用:88.0440万元(不含税),包括设备设施费、技术培训、HSE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2.3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所在区域。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测范围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指标,一氧化碳(CO)、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浓度、氧含量(O2)内容。
3.3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4)入围服务商。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至少6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
以上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增加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设备要求:至少具有烟气分析仪2台、林格曼黑度检测仪2台、烟尘采样仪2套,本项目专用车辆至少2辆(提供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及购置发票;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车辆照片、购置发票,租赁车辆增加提供租赁合同);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承诺事项: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8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27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万元******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 招标机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 马佐良 | 联 系 人:王兰、倪恒 |
电 话:****** | 电 话:095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机构: ******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