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HYXMGL-2025009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
2.3项目规模: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主要建设内容为:近期建设跑道长2600米、道面宽45米;站坪设11个机位(9C);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设有全向信标台、下滑台、航向台等导航设施;跑道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跑道设置中线灯、边灯、入口/末端灯、调头坪灯、坡度灯等助航灯光系统:新建航站楼 5800平方米******消防急救综合车库、货运库、机务场务特种车库、旅客车库、机场油库、中心变电站、供热站、供水站、污水站、垃圾站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4服务周期:承包人每次接到发包人提供的需审查的正式版施工图纸后10日历日内反馈施工图审查书面意见;施工图设计单位反馈意见且修改完善图纸后10日历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和行业验收后。
2.5招标范围:完成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要求:******管理局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管理要求。
2.7招标控制价:65万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或机场工程及运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邮箱)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标书款缴纳信息》。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有限公司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线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1号楼E区2楼(融沃科技大门进入)。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1号楼E区2楼(融沃科技大门进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春雷街鑫源花园西3号商服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5-******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1号楼F102室
联 系 人:丛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