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绿色低碳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绿色低碳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绿色低碳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渤龙湖片区),东至高新五路,西至惠新路,南至地界规划道路,北至创新大道。 用地规划条件: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0米。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科研楼、研发实验楼、中试试验室及固废、液废、库房、门卫等配套单体。 工程建设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834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9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绿色低碳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7501/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绿色低碳建筑咨询包括:前期策划咨询、绿色设计咨询、绿色施工咨询、招标采购咨询、绿色建筑申报咨询、低碳园区(建筑)咨询等,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评审,获得相应等级认证证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内完成工作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提供专业的绿色低碳建筑(园区)认证评价咨询,从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营评价标识阶段为项目提供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和节能咨询,以使项目决策和实施各阶段、各环节的绿色低碳设计工作具有可持续性、提供最优的方案,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建筑设计。项目绿色低碳咨询包括:绿色低碳设计咨询、绿色低碳施工咨询、招标采购咨询、绿色低碳建筑申报咨询等,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评审,获得相应等级认证证书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至少提供1个合同的绿色建筑三星认证服务验收业绩,且均满足业绩合同中项目要取得设计或运行认证证书的技术要求),还需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要求。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与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不一致,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及“设计或运行认证证书”(设计或运行认证证书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运营标识,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及“设计或运行认证证书”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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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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