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拟就2025年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专项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2025年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预算及比选方式
(一)项目概况
******事务所提供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专项审计服务。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
4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服务机构。如有多家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三、项目要求
(一)审计内容
对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审计服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对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申请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为其提供资产财务清算审计服务。
审计的重点如下:
1、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
2、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3、财务核算和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4、资产管理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服务数量
提供黄埔区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专项审计服务共计不少于15宗,上不封顶。如在合同期限内未达到最低服务数量要求的,按2000元/宗据实结算,但项目总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价。
(三)服务要求
1、收到广州
******事务所收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通知日开始计算)出具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的相应财务审计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
******事务所需及时告知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由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商议后作出处理。
******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受托审计业务,并实行回避原则。
3、必须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审计项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完整。
4、审计业务期间,不得接受被审计组织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事务所执业证书。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件目录;
2、报价函(附件1);
3、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6、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7、服务实施方案;
8、2020年起承接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二)文件提交要求
1、独立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递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需严格按照目录顺序排版,目录需包含页码。
六、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
4、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实施方案;
6、2020年起承接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上门提交;
3、收件地点和收件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9楼(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
七、评审方式
(一)评审时间:2025年6月6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9楼。
附件1:报价函 .docx附件2:供应商声明函 .docx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 .docx附件4:授权委托书 .docx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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